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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震惊美国的辛普森案发生[ | ]

1994年6月13日,美国前橄榄球明星、影视界当红演员辛普森的前妻尼科尔和她的男友罗纳德·戈德曼血迹斑斑的尸体在尼科尔的公寓外被发现,当日警方传讯辛普森后将其释放;17日,辛普森驾车外逃时被捕,美国全国电视实况转播了在洛杉矶高速公路上的惊险追捕场面。辛普森被警方指控犯有双命血案,辛氏自称无罪。于是开始了一场历时474天的、震撼全美的“世纪审判”。奥伦撒尔·詹姆斯·辛普森是美国家喻户晓的大明星,出身贫寒,小时候还双腿畸形,他依靠自己的个人奋斗,从一个普通的黑孩子成为弛骋橄榄球场的明星。告别绿茵场后,又出任电视体育评论员,并出演过影视剧。辛普森靠着自己的努力,成为千万富翁,还娶了个白人太太,成为美国黑人崇拜的偶像,也是依靠个人奋斗改变境遇,进入上层社会的一个榜样。这样的一个知名人物与一桩谋杀案相关联之后,全美的新闻媒介该是多么兴奋!

1994年6月12日晚10:35,洛杉矶一居民施瓦布在街上遛狗时发现了一条爪子流血的狗,便把它带回家。1小时后,邻居博兹泰佩夫妇去施瓦布家,见这条狗烦躁不安便带上它去寻找主人,6月13日0:00,这条狗把博兹泰佩夫妇领到了南邦迪大街875号,见其围墙门大开,并在昏暗的灯光下发现了一具女尸。0:09,警察里斯克接到报警赶到现场,他发现了离女尸10英尺远处还躺着一具男尸,男尸脚下有一只棕色左手皮手套和一顶编织帽。里斯克认出女尸是辛普森的白人前妻35岁的尼科尔,男尸是尼科尔的白人男友25岁的戈德曼。而那条爪子受伤的狗是尼科尔的,名唤阿基塔。

4天之后,警方公布了验尸报告和化验结果,尼科尔喉管被割断,戈德曼身上刀伤达22处之多,而辛普森家中发现的那只皮手套上的血型与受害者的血型相同。据此,洛杉矶地方检察官指控辛普森犯有谋杀罪,警方执行了逮捕。

辛普森的名人效应,从明星到杀人嫌疑犯的戏剧性变化,以及黑白通婚,可能还有性的问题,这一切要素完全符合公众和新闻媒介的猎奇需求,于是从1994年6月17日辛案曝光开始,美国的各种媒体无一不竞相密集报道,规模空前。辛案因而被称作“世纪性审判”。

经过474天的审理,1995年10月3日,由绝大多数黑人组成的陪审团在分析了113位证人的1105份证词后,审判辛普森无罪。当天上午,美国包括总统在内的1.5亿人都停下了工作注视着电视实况转播。当法庭宣布无罪时,被监禁9个月的辛普森笑容满面地与他的律师们拥抱(他们是辛普森花高价请来的全美最好的辩护律师班子),而尼科尔和戈德曼的亲属则失声痛哭。法庭外,支持辛的人大声欢呼,而多数的人却惊诧不已,以至克林顿总统都亲自出面要大家尊重陪审团的判决。 受害者亲属对判决不满,又将他告到民事法院,1997年,亲属获得了3350万美元。


6月13日:空弹手枪射击使伊丽莎白二世受惊[ | ]

1981年6月13日,数百万人正观看英国女王伊丽莎白骑马沿着林荫路参加为祝贺她55岁寿辰而举行的列队庆典仪式时,突然一名17岁的少年从人群走出来打36发空弹,随后被警察和旁观者按倒在地。

尽管马听到枪声后受惊,但女王却安然无事。她是骑马能手,很快就控制了这匹19岁的名叫伯梅斯的马。而失业的少年却根据叛国罪刑法可能被判处最高达7年的徒刑。


6月13日:美国最高法院要求警方遵守“米兰达警告”[ | ]

1966年6月13日,美国最高法院要求警方在质问嫌疑犯之前必须遵守“米兰达警告”。

You have the right to remain silent. If you give up that right, anything you say can and will be used against you in a court of law. You have the right to an attorney and to have an attorney present during questioning. If you cannot afford an attorney, one will be provided to you at no cost. During any questioning, you may decide at any time to exercise these rights, not answer any questions or make any statements.

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开口说话,那么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在法庭上作为对你不利的证据。你有权请律师,并可要求在讯问的过程中有律师在场。如果你请不起律师,我们将免费为你提供一位律师。在讯问的过程中,你可随时要求行使这些权利,不回答问题或者不作出任何陈述。

米兰达警告(Miranda Warning,又名米兰达忠告)是指美国警察(包括检察官)根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1966年“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Miranda v. Arizona, 384 U.S. 436(1966))一案的判例中,最终确立的米兰达规则。在讯问刑事案件嫌疑人之前,必须对其明白无误的告知其有权援引宪法第五修正案(刑事案件嫌疑人有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Privilege Against Self-incrimination),而行使沉默权和要求得到律师协助的权利。

第五条修正案:“任何人不得因同一犯罪行为而两次遭受生命或身体的危害;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证其罪;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或财产。不给予公平赔偿,私有财产不得充作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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