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紀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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莺歌男童绑架案是在1998年7月20日发生在台北县莺歌镇(今新北市莺歌区)的1起绑架案,凶手张增标因为负债问题,得知邻居家家境富裕,因而萌生歹念,但是在囚禁男童过程中不慎将男童闷死,因此而毁尸灭迹。

犯罪背景[]

凶手张增标在莺歌镇光复街五号三楼居住逾十年,任职中国砂轮公司工人长达15年,家里有1个妻子名为张吕丽秀,因为听信他人怂恿股票好赚,到处参与标会,再将标来的钱,全都投资于股票,希望能大赚1笔,不料却血本无归。因积欠会费约新台币七、八百万元无法偿还,于1998年6月25日辞职。因为投资的钱全都是借来的,深知对面光复街一号二楼的陈重和张秀冬夫妇家境优渥。他们的孩子陈昱捷(生于1990年10月19日,当时尚未满七岁)正在就读幼稚园,有规律的上下学时间。在债主逼债的压力下选择铤而走险[1]

事发经过[]

7月20日下午4:30左右,张增标驾驶自家轿车返回光复街一号地下室停车场,在车内思索解决债务的办法。下午5:00左右,他打算回家拿取电子记事簿,在地下室上楼时,于一楼铁门处遇见放学返家的陈昱捷。张增标抓紧机会,用左手捂住陈昱捷的口鼻,用右手紧抱他的身体,将他带到地下室停车场的车内,用胶带遮住他的双眼和嘴巴,并绑住手脚放在后座。随后驾车离开停车场,驶往台北县树林镇柑园方向。

在树林镇河滨公园时,张增标无法在陈昱捷背包中找到电话号码等资料,因此将印有“小蜜蜂幼稚园”的背包丢弃在公园的排水沟里。他询问陈昱捷的姓名和家中电话,第一次因为号码有误未能与家长联系上。后来获得正确的号码,张增标在晚上6点58分38秒,用手机拨打陈昱捷家中的电话,向陈昱捷的母亲张秀冬勒索2000万元赎金。随后在晚上8点、10点26分、次日凌晨1点41分33秒、1点58分11秒、上午9点0分35秒、中午12点42分52秒、下午1点4分25秒、3点13分19秒、3点34分27秒、3点39分、4点5分等时间,先后在新竹县关西休息站、台北县树林、板桥等地区,以公用电话向张秀冬勒赎,最后将赎金降为200万元。

此期间,张增标在树林镇买了一个10升的汽油桶,用于装饮用水,然后开车经由北部第二高速公路(北二高)三峡交流道南下,于87年7月20日晚上8点左右抵达新竹县关西休息站。在那里,他将车停在偏僻处,下车买矿泉水让陈昱捷喝了两三口。随后,他开车前往新竹市寻找陈昱捷不知情的姐姐。在午夜12点左右,他返回关西休息站等候[2]

7月21日凌晨1:00许,附近有警车巡逻,为避免被盘查,将陈昱捷从后座推入狭窄密闭的后行李厢内。因陈昱捷不断用脚踢后行李厢上端隔板,待巡逻车离开后,将原本前绑的双手改为反绑,并将双脚向前弯曲,用胶带缠绕全身以防止挣扎,再用不透气的帆布袋套至肩部,放入后行李厢。

张增标在车内休息至凌晨四、五时许,又开车从关西休息站出发,行经北二高,从莺歌交流道下高速公路,毫无目的在台北县土城、板桥、树林等地区绕行。至清晨六、七时许,途经台北县树林镇山区的“十三宫”附近时,见四周无人,将陈昱捷抱出喂食两口矿泉水后,又放回后行李厢内,下山绕行。当天上午9:00至下午4:00,树林、板桥、新庄、五股、泰山等地区的气温为摄氏31.6~37.4°C。张增标仅于当日下午1:30许,在树林镇树新路附近,再喂食陈昱捷一口矿泉水。

张增标明知时值炎热盛夏,天候持续高温,但仍将未满七岁的陈昱捷手、脚反绑,包裹在不透气的帆布袋内,置于密闭狭窄的行李厢中。他预见陈昱捷随时可能因此死亡,但为达到勒赎的目的,仍冒着杀人的风险,没有提供陈昱捷生存所必须的条件。结果,陈昱捷在高温、密闭、狭窄的环境中因缺氧而窒息死亡。

张增标在发现陈昱捷死亡后,企图湮灭证据。他购买汽油,将陈昱捷的尸体搬到空地上,用汽油淋洒后放火焚烧。然而,由于听到狗吠声,他未等尸体完全烧毁就离去,前往洗车。陈昱捷的尸体后来被路人发现报警。

警方在调查过程中,怀疑张增标与其配偶涉及此案。在获悉陈昱捷遇害后,警方立即前往张增标的住处逮捕。张增标躲藏在衣橱内,最后被警方逮捕。

张增标在警讯和侦审过程中,除了否认杀人犯意外,他对其他部分的指控坦承不讳。证据包括陈昱捷的背袋、勒赎过程的通话纪录、监听录音、译文内容等。此外,据法医鉴定,陈昱捷死因为缺氧窒息,死后尸体被焚烧损坏。

综上所述,张增标在掳走陈昱捷后,将他置于极度危险的环境中,预见可能会导致死亡,却仍冒着杀人的风险。他的行为已构成杀人罪的间接故意。

在2000年4月27日,台湾最高法院判处张增标死刑定谳,同年6月26日,因时任法务部长陈定南签署执行死刑命令,随后这名凶手在晚间台北看守所刑场枪决伏法。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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