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紀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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鶯歌男童綁架案是在1998年7月20日發生在臺北縣鶯歌鎮(今新北市鶯歌區)的1起綁架案,兇手張增標因為負債問題,得知鄰居家家境富裕,因而萌生歹念,但是在囚禁男童過程中不慎將男童悶死,因此而毀屍滅跡。

犯罪背景[]

兇手張增標在鶯歌鎮光復街五號三樓居住逾十年,任職中國砂輪公司工人長達15年,家裡有1個妻子名為張呂麗秀,因為聽信他人慫恿股票好賺,到處參與標會,再將標來的錢,全都投資於股票,希望能大賺1筆,不料卻血本無歸。因積欠會費約新台幣七、八百萬元無法償還,於1998年6月25日辭職。因為投資的錢全都是借來的,深知對面光復街一號二樓的陳重和張秀冬夫婦家境優渥。他們的孩子陳昱捷(生於1990年10月19日,當時尚未滿七歲)正在就讀幼稚園,有規律的上下學時間。在債主逼債的壓力下選擇鋌而走險[1]

事發經過[]

7月20日下午4:30左右,張增標駕駛自家轎車返回光復街一號地下室停車場,在車內思索解決債務的辦法。下午5:00左右,他打算回家拿取電子記事簿,在地下室上樓時,於一樓鐵門處遇見放學返家的陳昱捷。張增標抓緊機會,用左手捂住陳昱捷的口鼻,用右手緊抱他的身體,將他帶到地下室停車場的車內,用膠帶遮住他的雙眼和嘴巴,並綁住手腳放在後座。隨後駕車離開停車場,駛往台北縣樹林鎮柑園方向。

在樹林鎮河濱公園時,張增標無法在陳昱捷背包中找到電話號碼等資料,因此將印有「小蜜蜂幼稚園」的背包丟棄在公園的排水溝裡。他詢問陳昱捷的姓名和家中電話,第一次因為號碼有誤未能與家長聯繫上。後來獲得正確的號碼,張增標在晚上6點58分38秒,用手機撥打陳昱捷家中的電話,向陳昱捷的母親張秀冬勒索2000萬元贖金。隨後在晚上8點、10點26分、次日凌晨1點41分33秒、1點58分11秒、上午9點0分35秒、中午12點42分52秒、下午1點4分25秒、3點13分19秒、3點34分27秒、3點39分、4點5分等時間,先後在新竹縣關西休息站、台北縣樹林、板橋等地區,以公用電話向張秀冬勒贖,最後將贖金降為200萬元。

此期間,張增標在樹林鎮買了一個10公升的汽油桶,用於裝飲用水,然後開車經由北部第二高速公路(北二高)三峽交流道南下,於87年7月20日晚上8點左右抵達新竹縣關西休息站。在那裡,他將車停在偏僻處,下車買礦泉水讓陳昱捷喝了兩三口。隨後,他開車前往新竹市尋找陳昱捷不知情的姐姐。在午夜12點左右,他返回關西休息站等候[2]

7月21日凌晨1:00許,附近有警車巡邏,為避免被盤查,將陳昱捷從後座推入狹窄密閉的後行李廂內。因陳昱捷不斷用腳踢後行李廂上端隔板,待巡邏車離開後,將原本前綁的雙手改為反綁,並將雙腳向前彎曲,用膠帶纏繞全身以防止掙扎,再用不透氣的帆布袋套至肩部,放入後行李廂。

張增標在車內休息至凌晨四、五時許,又開車從關西休息站出發,行經北二高,從鶯歌交流道下高速公路,毫無目的在台北縣土城、板橋、樹林等地區繞行。至清晨六、七時許,途經台北縣樹林鎮山區的「十三宮」附近時,見四周無人,將陳昱捷抱出餵食兩口礦泉水後,又放回後行李廂內,下山繞行。當天上午9:00至下午4:00,樹林、板橋、新莊、五股、泰山等地區的氣溫為攝氏31.6~37.4°C。張增標僅於當日下午1:30許,在樹林鎮樹新路附近,再餵食陳昱捷一口礦泉水。

張增標明知時值炎熱盛夏,天候持續高溫,但仍將未滿七歲的陳昱捷手、腳反綁,包裹在不透氣的帆布袋內,置於密閉狹窄的行李廂中。他預見陳昱捷隨時可能因此死亡,但為達到勒贖的目的,仍冒著殺人的風險,沒有提供陳昱捷生存所必須的條件。結果,陳昱捷在高溫、密閉、狹窄的環境中因缺氧而窒息死亡。

張增標在發現陳昱捷死亡後,企圖湮滅證據。他購買汽油,將陳昱捷的屍體搬到空地上,用汽油淋灑後放火焚燒。然而,由於聽到狗吠聲,他未等屍體完全燒毀就離去,前往洗車。陳昱捷的屍體後來被路人發現報警。

警方在調查過程中,懷疑張增標與其配偶涉及此案。在獲悉陳昱捷遇害後,警方立即前往張增標的住處逮捕。張增標躲藏在衣櫥內,最後被警方逮捕。

張增標在警訊和偵審過程中,除了否認殺人犯意外,他對其他部分的指控坦承不諱。證據包括陳昱捷的背袋、勒贖過程的通話紀錄、監聽錄音、譯文內容等。此外,據法醫鑑定,陳昱捷死因為缺氧窒息,死後屍體被焚燒損壞。

綜上所述,張增標在擄走陳昱捷後,將他置於極度危險的環境中,預見可能會導致死亡,卻仍冒著殺人的風險。他的行為已構成殺人罪的間接故意。

在2000年4月27日,台灣最高法院判處張增標死刑定讞,同年6月26日,因時任法務部長陳定南簽署執行死刑命令,隨後這名兇手在晚間台北看守所刑場槍決伏法。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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