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紀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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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1日,《苹果日报》及《自由时报》以大幅篇幅报导内湖虐猫事件,公开虐猫者的姓名;同日,台湾各媒体皆跟进报导并拍摄虐猫者之照片或影像,并公布其学历、经历与工作地点,严重侵害该人隐私,且造成事件焦点被模糊化。 2006年8月3日,主持人于美人于其个人在年代新闻台所主持之谈话性节目《美人晚点名》,使用该日节目的所有时间讨论与攻讦虐猫者个人,并有自称虐猫者邻居之某名女子以模糊画面遮脸的方式在节目内爆料,指称虐猫者尚有虐待其他猫只之行为;但据同日节目播出前虐猫者开放住屋予台北市政府及记者查访结果,并无此事。 2006年8月8日《苹果日报》〈李四端 否认助虐猫客抢独家〉一文根据不知名者在TVBS留言板之留言[1],报导TVBS之所以能够得到独家专访,“是因为该台和他谈条件,承诺报导不会指责他,还愿意帮他秘密搬家,所以他才会答应。”,报导并指控主播李四端曾在播报时发表“只不过在网络上PO了虐猫的照片,没想到引起轩然大波,猫友的行为是否太小题大作了?”之言论,TVBS主播李四端否认此一指控且提供播报新闻带,证实并无此说。由于《苹果日报》此篇报导所引述之不知名者指控,不但将TVBS就此事件进行报导之记者错植,所有指控资讯甚至均系“听他人陈述”之二手消息,因此被认为是爱猫人士殴打虐猫者之行为遭TVBS独家播出后之黑函报复行为,而《苹果日报》则欲继续炒作此新闻。


6月[]

  • 2006年6月25日上午7点40分,网络昵称为“catkiller 飞天猫”的网络使用者,于“猫咪有约论坛”发表“我养猫猫的日记”。该网络文字中,以女性口吻并使用简体字描述配合照片说明凌虐一只两个月大小猫的过程。其照片包括以“吊挂、剪胡须、吃胡椒粉、吃沐浴乳、瓶盖呜口鼻、夹子夹耳朵、橡皮筋绑四肢”等虐猫过程。文章并最后使用简体字加附了:“只不过把她砸在地上一下而已就骨折了...我以后会多领养一些猫来玩”等言语[1]
  • 2006年6月25日,经大陆网友调查发文者IP资料,确认发文位址来自台湾,并进一步指出来源地点为台湾彰化台中,引起台湾爱猫网友群情激愤,将讯息转至台湾之猫咪相关讨论区,除了向警方报案、寻求立委协助外,并自发组织起来,企图从发文IP及相关照片背景等资料调查此事件,以找到虐猫者catkiller。
  • 2006年6月26日,台湾网友确认发文者catkiller使用之IP来自台湾台北的内湖区一带,为使用中华电信Hinet上网者,并非彰化或台中。同日,catkiller再度于“猫咪有约论坛”发表文章,内容则书写了,“对于猫进行“必要处理的手段””等文字[2]
  • 2006年6月30日
    • 苹果日报于头件要闻版A6面报导次事件,其余媒体也陆续跟进报导此事件。
    • chinksexycat于台湾猫咪论坛讨论区中表示受虐小猫可能为他于三月份所送养之小猫,但无后续回应,后已证实此为假消息。
    • 网友开始调查网络上所有使用catkiller为账号名称之使用者,并于游戏基地网页中,找出使用相同账号之王姓男子,并进一步取得其在各交友网站上所列出之各项资料,造成情绪激动网友之误会,利用网站上之联络电话对其进行质问。

7月[]

  • 2006年7月1日
    • 下午,王姓男子以妨碍名誉为由向台北市中山分局报案。
    • 晚上,经网友与其实际接触后,确认王姓男子并非虐猫者。
  • 2006年7月初,警方受理报案后,已快速确认虐猫者catkiller为方姓男子,但方员到案后指出虐猫不属于刑事案件,不愿配合警方侦讯,亦拒绝让员警进入内湖住所搜索,警方最后只能以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将其函送台北市政府裁罚。但碍于法律原因,警方不愿对持续关切此事件之华视林姓记者透漏任何关于方姓男子之资料。
  • 2006年7月中,林姓记者结合数位爱猫网友,以虐猫照片中背景之窗外景色为目标,先经网友确认虐猫者catkiller之IP使用位置位于台北市内湖区之内湖路一段后,开始于此范围内逐一搜寻。
  • 2006年7月26日,网友确认出照片拍摄之建筑地点,同日华视新闻以“科技新贵虐猫 拍照上网发言挑衅”为题,报导此次事件虐猫者已被找到,但未报导出虐猫者姓名等详细资料;网友仍透过各管道希望能进一步知道虐猫者catkiller之姓名及相关资料。此新闻亦引起苹果日报记者之关注并进行追查。
  • 2006年7月28日,警方再度约谈方姓男子,方员坚决否认虐死小猫。
  • 2006年7月31日,台北市动物卫生检验所动物保护法规定之罚款上限,对方姓男子开出五万元之虐待动物罚单,但仍未能进入方姓男子住所搜索小猫之下落。

8月[]

  • 2006年8月1日:苹果日报及自由时报同时报导此事件,指出虐猫者catkiller之姓名为方尚文并刊登出其照片。其中苹果日报以头条“50网友智擒 杀猫狂魔 逐户比对 凭一颗痣破案”报导,并指疑似虐猫男子方尚文(三十二岁),具法律系高学历,在北市内湖科技园区一家高科技公司任业务员。自由时报则指出,方尚文是台北内湖科技园区一家极具知名度的电脑公司法务人员,他熟读法律、精通电脑[2]。同日,台湾各媒体皆跟进报导并拍摄出方尚文之照片或影像。
  • 2006年8月1日,网友亦于网络上公开所搜集到方尚文之移动电话、电子邮件信箱、内湖租屋住所、于台北市之户籍地地址及服务公司等各项资料,即开始有爱猫人士24小时守候于其租屋处及户籍地,企图等候方尚文出现,并寻求受虐小猫及其余数只方尚文先前扬言将继续虐待猫只之下落,以确保猫只生命之安全。
  • 2006年8月2日
    • 方尚文方别于上午及晚上接受苹果日报及TVBS-NEWS之专访,表示自己并没有虐待小猫,并对引发事件之各张照片及描述一一做出解释,同时表示已将事件中受虐之小猫放生[3],此无心举动已对他的生涯造成巨大冲击与伤害,为了不连累公司也已离职。
    • 傍晚起,爱猫人士携带白蜡烛和布条,分别至方尚文内湖及文山住所前进行抗议,参予者除台北当地人士,亦有来自新竹台中等地之爱猫者。由于抗议活动未经申请属非法集会,且影响周遭住户安宁,抗议活动在晚间十时提前结束,唯仍有数名猫友持续守候,希望可以等到方尚文现身。
  • 2006年8月3日
    • 凌晨四点半,方尚文偕同TVBS-NEWS之工作人员返回内湖住所搬离包括电脑主机之部分物品,受到部分彻夜守候之爱猫人士的拦阻及攻击[4],在工作人员之保护下,爱猫人士未能与方尚文进行接触。
    • 上午十点,方尚文主动通知台北市动物卫生检验所,同意让动物保护检查员进入其内湖租屋处搜查。
    • 下午,动检员在进入住所确认时,并未发现受虐小猫及方尚文于6月26日在网络所声称之三大四小的猫咪踪影,但发现有猫砂、猫罐头等饲养猫咪迹证。同时方尚文再度向媒体表示愿意为此次事件道歉,而照片中受虐之小猫已带到当初捡到的地方放生。在与动检员进入内湖住所前,方尚文于住所楼下遭到一名自称邻居而在该地围观之女姓猫友从后方挥拳攻击,但未做出任何回应。

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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