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日,《自由時報》刊登讀者投書〈別買690商品〉指稱,商品條碼編號471開頭者就是台灣製造,690開頭者就是中國大陸製造,「前一個請大家多多購買,後一個請大家小心別買。避免買到黑心貨,請大家一定要告訴周遭親友。」此則投書在網路上流傳,被不少網友轉貼、轉寄、作為選購商品時的依據,但內容是錯誤的。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商品條碼策進會推廣部強調:「一般商品申請使用國際條碼的對象,主要是以商品品牌的所有人,或是擁有產品規格決定權的公司或機構,依其公司所在地,向當地GS1組織提出申請需求。在此一個申請條件中,並不考慮商品是產至何地或是由誰製造。」[1]2007年10月18日,中華民國商品條碼策進會主任鄭賢騏舉例:「台商在(中國)大陸生產,可是他是在台灣申請條碼,他申請的條碼還是471,但是生產地是在中國大陸。」[2]
中華民國經濟部商業司綜合業務科長張嫦娥指出,商品條碼是國際通用商品管理機制,消費者雖然可從商品條碼編號判讀該商品的國別,但是商品條碼編號是以「業者向哪一國申請」為準。若要判斷商品產地,還是要以商品標示為準,「看條碼辨產地」是錯誤觀念。[3]
此則烏龍新聞之所以能夠廣為流傳,第一個原因是讀者對黑心商品的莫名恐懼,第二個原因是許多被揭發的黑心商品都是在中國大陸製造的,第三個原因是讀者的思考模式有誤。「中國黑心貨的新聞雖然三不五時就會出現在媒體報導中,但能不能據此就推論所有中國貨都是『黑心貨』?這在邏輯上是說不通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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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及註釋[]
- ↑ 朱秀貞,〈從大陸黑心毒奶粉新聞事件 看國際條碼與產品、產地的關係〉,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商品條碼策進會,2008年9月24日。
- ↑ 張桂端 報導,〈哪一國做的?看條碼辨產地 錯誤!〉,TVBS新聞,2007年10月18日。
- ↑ 〈商品條碼 不能辨別產地〉,台灣《蘋果日報》,2008年11月6日。
- ↑ 追追追小組 調查報導,〈網路追追追/小心中國貨 別買條碼是690的商品?〉,NOWnews《網路追追追》,2008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