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紀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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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2日,天主教教宗本篤十六世接見法藍瓷有限公司總裁陳立恆、《聯合報》發行人王效蘭等人。《聯合報》與《自由時報》都有刊登該篇報導,也都有附上照片。但是台北市攝影記者聯誼會會長邱榮吉質疑,《自由時報》2007年12月17日D10版見報的照片中,疑似以電腦剔除王效蘭的影像。2008年1月3日,《自由時報》指稱照片是法藍瓷提供。法藍瓷則強調,給各媒體的照片中,都有王效蘭的影像。

邱榮吉分析,這兩張照片除了王效蘭的部分以外,其他人物表情和動作完全相同,顯示兩張照片是在同一時間點拍攝的,顯然王效蘭的部分是遭電腦修改,「有造假之嫌。」

2008年1月4日傍晚,《自由時報》發布聲明稿,只承認「誤用」經法藍瓷變造的照片,並揚言將控告「影射」《自由時報》造假的媒體,卻沒表示會對法藍瓷提告。

2008年1月5日,《自由時報》在報紙A3版和網站上刊登聲明啟事,強調該報沒有變造照片,而是誤用變造的照片。該報的影音聲明提到:「本報刊載於去年12月17日D10版,教宗與法藍瓷的照片,是由法藍瓷公關部NICKY王署名,在去年12月14日,寄到本報記者張寧馨的信箱。本報從頭到尾,未做任何加工處理。」法藍瓷公關經理陳玉瑛說,那張照片是《自由時報》請該公司幫忙修的。

2008年1月7日,《自由時報》以電話錄音取得法藍瓷公關坦承修改照片的說法,並以全版報導法藍瓷將責任推給《自由時報》。依據該版報導,2008年1月5日,陳玉瑛與張寧馨通話時,坦承做假照片,並希望雙方各自分攤一半責任來解套。張寧馨在同一版的自述報導中承認,曾向法藍瓷表示「希望照片聚焦在陳立恆與本篤十六世身上」;法藍瓷表示,沒有這種照片,所以請公關再去找找看。

批評

邱榮吉說,報紙刊登照片的意義,在於告知現場實際情況。新聞照片頂多可因應版面做適當裁切,不該用電腦直接刪除人物;「這若發生在國外,是很嚴重的事,總編輯要下台的。」他認為,《自由時報》應該與法藍瓷共同出面把真相說清楚,不要把讀者當傻瓜。

《聯合報》社長項國寧批評,《自由時報》此舉不僅違反新聞專業倫理,而且完全沒有必要。

世新大學圖文傳播暨數位出版學系兼任教授莊靈說,新聞攝影不是藝術,著重的是記錄當下,就像紀實攝影、生態攝影一樣,不能虛造場景,否則就是欺騙、違背;「這和中國共產黨過去將蔣中正、國父(孫中山)從照片中拿掉,有什麼兩樣?」

國立政治大學新聞學系教授馮建三說,新聞照片若單純為美學、構圖理由,將多餘的周邊裁去,都在容許範圍;但是,若刻意從中間裁去特定人物,則「未免太小器」。他批評:「這事的問題層次,用新聞倫理來談都還太高,它連最低標的處世原則都搆不上」。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所長胡幼偉說,法藍瓷表明「照片內都有王效蘭」,《自由時報》「拿到沒有王效蘭的照片,卻沒有起疑心」就不合理;如果《自由時報》完全無辜,不應該以錄音方式舉證,而應該公開要求法藍瓷道歉。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常務執行委員鄭榮文說,新聞攝影是要留下歷史記憶,《自由時報》此舉嚴重違反新聞倫理。他批評,《自由時報》將王效蘭照片單獨抽走,已涉及偽造照片,也顯然欺騙讀者,《自由時報》應該深自檢討。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批評:「雖《自由時報》目前對此事件有多種不同說法,然《自由時報》更動『歷史發生之當下情況』是不容否認的事實;此行為不僅違反新聞專業,更凸顯了目前《自由時報》諸多問題,包括組織查證出現嚴重問題、記者專業素養及在職教育缺乏等等。《自由時報》此一事件,不但傷害其報紙可信度及新聞專業,更凸顯了目前其報社諸多似是而非的問題存在;對此,報社應痛定思過,真誠地向社會大眾道歉,並防止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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