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6日、27日,《自由時報》報導林志炫有兩歲私生女,並報導林志炫不滿無酬演出中華民國癌症希望協會慈善演唱會。11月28日晚間,林志炫在中華民國癌症希望協會理事長王正旭陪同之下,召開記者會,否認上述報導內容,並宣稱自己現在沒有女朋友。王正旭表示,林志炫是該協會的發起人兼理事,協會的音樂會都是由林志炫主導,從來沒提過酬勞。王正旭說,據他清查相關名冊,名冊內沒有該報報導中的爆料者「彭姓志工」。林志炫批評:「癌症希望協會是我一手帶大的。我被報導成斤斤計較的理事,非常不公平。」另外,《自由時報》還指稱林志炫帶一個一歲半的女童出席該協會的活動,林志炫經紀人李威德說:「那是志炫三年前帶妹妹的小孩去活動。」林志炫要求《自由時報》更正,不排除對《自由時報》提出法律訴訟。
資料來源[]
- 專案組 台北報導,被爆不認2歲私生女 林志炫不回應 老爸急否認,2007年11月27日《自由時報》
- 徐敬芸、劉秉家 台北報導,林志炫否認有兩歲私生女 目前也無女朋友,2007年11月28日《東森新聞報》
- 賴怡鈴 台北報導,林志炫否認有私生女 可能提告,2007年11月29日《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