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
2000年11月,台塑关系企业创办人王永庆宴请台湾各企业龙头,公开呼吁当时民进党执政的中华民国政府检讨“戒急用忍”政策,并表示希望政府早日实施两岸三通及开放投资中国大陆。
2000年11月24日,《自由时报》社论〈以八个问题敬向王永庆先生请教〉批评,王永庆此言涉嫌带动台湾企业拔根移植中国大陆。前三个问题是:
- “请问王先生:你难道认为政府应该只为你个人服务?”
- “请问王先生:政府对你的协助还不够仁至义尽吗?”
- “请问王先生:你难道希望台湾所有的企业都跟随你连根拔起移植中国,才会感到心满意足吗?”
该篇社论最后质问台塑关系企业:“但这么多年来,除了加速将资金移往中国外,到底在台湾进行了多少的对等投资呢?”
批评[]
2000年11月29日,台塑关系企业在台湾各家报纸(例如《联合报》2000年11月29日第10版)刊登声明稿,公开批评《自由时报》该篇社论。台塑关系企业也在其官方网站公布该篇声明稿。
针对《自由时报》该篇社论的前三个提问,该篇声明稿的回答是:
- “社论作者所提第一个问题是,‘请问王先生:你难道认为政府应该只为你个人服务?’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很抱歉的指出来:其作者不但心态偏颇,而且极不成熟。因为无论任何人,当然更包括本企业的王创办人在内,绝不致无知到会误认为政府只是为了服务任何个人,更不致要求政府只为任何个人服务。所以面对自由时报社论作者这样匪夷所思的问题,我们真是不知道究竟应该如何回应了。”
- “社论作者的第二个问题是:‘请问王先生:政府对你的协助还不够仁至义尽吗?’针对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说明的是:本企业王创办人从来不曾抱怨政府对于台塑企业协助不力;如果我们对政府有任何批评或建言,一向都是站在产业以及经济发展的基础而发,基本上乃着眼于国家的整体性利益,绝非只是为了台塑企业一己之私。至于政府的大陆投资政策,本来都是属于可受公评之事。民间企业人士提出建言,姑不论其内容如何,大家可以见仁见智;但无论如何,不该像自由时报社论一般,质问‘政府对你的协助还不够仁至义尽吗?’因为这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该社论竟能扯为一谈,而且还是无端陷人于不义,这究竟是根据何种逻辑推理,同样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 “第三个问题更是离谱到了极点,根本就是社论作者的凭空想像,而且无中生有。他说:‘请问王先生:你难道希望台湾所有的企业都跟随你连根拔起移植中国,才会感到心满意足吗?’首先,任何一个稍具起码常识的正常人都能看得出来,台塑企业至今仍然扎扎实实的植根于台湾;唯一就是由于下游加工客户已经大量外移至大陆,为了维系业务,不得不配合将部分已经渐渐失去竞争力的产品之生产设备移去大陆,就近生产供应,以维系其竞争条件;免于客户转向其他当地厂商交易,因而失去商机,甚至由此产生骨牌效应,对其中、上游原料产业造成不利影响,以致动摇本企业在台湾的产业根基。台塑企业所作所为,可以说是处在客观环境剧烈变动所带来的经营风暴中,想方设法要确保企业根基不致遭到影响、发生动摇。换言之,即如将其部分枝叶向外伸展,以利吸取必要养份,维护本地之根的健全。如此一番努力作为,自由时报社论作者由于外行,不能体察洞见也就罢了,竟然如同中邪一般,妄加不实推测论断,甚而入人于罪;颠倒是非,实莫此为甚。”
该篇声明稿第五段批评:“分析至此,即不难可以看得出来:自由时报该篇社论作者所认定的情节,根本就是出于一种自我凭空想像的错误离谱假设。既属如此,则其后续各项问题自然亦是建立在同一的虚假基础上,因此也就没有例外,清一色都是无所根据的不实指控,可以不攻自破。所以无须再又多费文辞,一一列举予以批驳。”
针对《自由时报》该篇社论宣称“王先生能够建立今天的事业版图,主要得利于四、五十年前从政府获得投资兴办聚氯乙烯计划的特权”,该篇声明稿的回答是:
- “我们当然衷心感谢当时政府能将此一美援事业计划交给民间兴办;但事实上,那完全称不上是特权。台塑企业获此机会,最初的生产规模是每天制造PVC粉四公吨,大概是全世界仅见的最小规模,甚至可以说是不具实际生产价值的实验室规模。我们必须坦白承认,在决定产制PVC塑胶粉当时,我们对于这一产品所知极为有限;除了对于生产技术以及经营条件完全属于门外汉,甚至连资金的条件都不是很充裕。可是当时的台湾,日本人所留下来稍具一点规模的产业,完全是由政府接收之后转归为公营,民间从事生产事业的空间极其狭小。好不容易遇有美援资金可以运用,政府也愿意放手让民间经营;因此尽管我们对此产品完全陌生,但是在如同饥不择食的情况下决心接手。”
- “由于各项的经营条件我们都不具备,所以一开始生产,处处都遭遇到问题。制造出来的产品,不但成本高,品质也不符合标准,甚至根本没有市场;因此一吨都卖不出去,几乎难以为继。面对此一存亡关键,除了致力于改善产品品质之外,鉴于产能规模太小乃是导致成本偏高的根本原因,而成本偏高又是经营的致命伤,所以咬紧牙根四处张罗资金,想办法再扩充产能,其困苦的情况实非笔墨所能形容。”
- “然而当突破万般艰难,适度扩充产能之后,却又面对产品没有市场的窘境,经营上仍然还是存在重大的困难关卡。为了谋求克服,乃于民国四十七年创设南亚塑胶公司,从事PVC塑胶的二次加工产业。而当二次加工好不容易初步建立起来,马上又面对国内毫无三次加工业的困难处境,所以再又采取必要对应措施,设法扩充三次加工的种类及规模,以消纳南亚公司的二次加工产品。尤其当时台湾三次加工技术完全付诸阙如,必须远赴国外各地寻找,实际形同海底捞针一般,更是困难重重。”
- “等到三次加工好不容易建立之后,台塑企业早期的经营根基才算渐渐稳定,脱离危疑难料的经营处境;后来并由此惨淡经营建立必要基础,打开台湾石化产业的一片广阔天地。这中间的发展过程,随时随地都遭遇严酷的考验;若无坚毅的决心、勇往直前,并且深思熟虑、敏捷应变,实难打开生机。尤其当面临种种困境时,如果稍有松懈,或者心存犹豫,不及应变,一点辛苦建立起来的基业,即有随时倾覆的可能。因此,若说台塑企业在草创时期是经历过九死一生,也是毫不为过。由此可见,该篇社论作者将台塑企业获得兴办PVC生产事业机会指称为特权,根本就是一种昧于实情的错误指控。”
针对《自由时报》该篇社论最后质问台塑关系企业:“但这么多年来,除了加速将资金移往中国外,到底在台湾进行了多少的对等投资呢?”该篇声明稿的回答是:
- “以本企业所属台塑、南亚及台化等三家上市公司在大陆的投资情形而言,截至目前为止,台塑公司尚无任何投资,南亚公司投资金额为新台币39亿元,台化公司新台币2亿8500万元。其中投资金额较大者为南亚公司,其投资项目大多是塑胶二次加工原料,如胶布、胶皮及塑胶管等,主要系鉴于国内塑胶三次加工业者已经纷纷外移大陆,虽然初期所需原料仍仰赖国内供应,南亚公司亦倾全力配合以货柜跨海交运,惟在售价、交期及售后服务等方面仍无法满足当地客户之需求,致使该等产品之销售业务日益萎缩。在此情况下,南亚公司若未能设想办法就近供应,市场将拱手让人。基于此一情势发展所迫,南亚公司乃不得不将该等濒临亏损,且不具竞争力之产品转往大陆设厂就近供应,仅此而已。其他高附加价值及新研发之产品则仍留在国内产制,期经由两岸之分工合作,延续国内产业发展及产品生命周期。至于近日报载台塑公司拟前往宁波投资设厂乙事,目前亦仅止于评估阶段,主要系投资产制PVC塑胶粉,完全和南亚公司上述产品之遭遇情况相同,乃属情势所逼,不得不为之营运考量。”
- “台塑企业一向强调永续经营,根留台湾。虽然多年来国内经营环境日趋恶化,不但土地取得困难、价格昂贵,且工资高涨,较诸大陆及东南亚地区高出十数倍以上,已十分不利于传统产业之发展。惟在此艰难的经营情况下,台塑企业仍秉持一贯永续经营之理念,大举投入高达新台币四千亿元筹建六轻,无非就是为了挽救国内日渐式微的石化工业,期能再造石化工业的第二春,为国内经济发展贡献一份心力。由此可见本企业根留台湾之决心,实不容置疑。”
- “今再以本企业三公司在国内投资统计,包括六轻及各事业单位之投资,台塑公司八十七年投资新台币145亿元,八十八年143亿元,八十九年截至十月底105亿元;南亚公司八十七年投资新台币319亿元,八十八年341亿元,八十九年截至十月底141亿元;台化公司八十七年投资新台币194亿元,八十八年425亿元,八十九年截至十月底97亿元。以上将近三年期间合计共投资高达新台币1910亿元之多,如与大陆投资额不到42亿元比较,本企业对大陆投资额仅及国内2%而已,实际微乎其微。由上述投资额比较,即显见本企业乃系以国内为发展重心,实不待言。至于本企业受制经营环境之剧烈变动,将不具竞争力之产业移转至大陆,实际亦均经政府核准始前往设厂;政府法令不准者,本企业绝对配合政府政策不去大陆,此亦为本企业一贯秉持之原则及态度。”
- “再者,本企业以上所述对国内钜额之投资,其资金来源除了来自本身设备折旧及盈余转增资之外,不足部分始向国内银行贷款支应。以本企业申请六轻联贷而言,在贷款合约中均有特别规定,所有贷款均限于六轻建厂使用,不得移作其他任何用途,且其支出凭证均必须经由会计师签证确认,可见本项贷款完全不可能移作大陆投资之用。尤其本企业为国内大企业,一向恪遵政府规定,自更不可能辜负政府协助企业筹措资金之美意。”
该篇声明稿末段批评:“自由时报社论作者故意施以不实之攻讦,无中生有的妄称台塑企业要连根拔起、移植中国大陆,并作出种种诬蔑性的指控。颠倒是非,歪曲事实,莫此为甚。我们除引据事实,提出辩驳,以求澄清、而正社会视听之外,在此不免也要请教自由时报社论作者,其认事之智慧何在?舆论的良知何在?再者,媒体是社会公器,怎可当作私人发泄情绪的工具?”
资料来源[]
- 台塑关系企业声明稿,〈回应自由时报“以八个问题敬向王永庆先生请教”社论〉,台塑关系企业万维网。
- 施贞如 台北报导,〈台塑登报声明 投资大陆金额仅台湾2%〉,东森新闻报,2000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