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紀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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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時報》「法里歐馬維加不是台灣的友人」事件,指的是《自由時報》(Liberty Times)旗下英文報紙台北時報》(Taipei Times)2009年3月25日社論〈法里歐馬維加不是台灣的友人〉(Faleomavaega: no friend of Taiwan)所引發的爭議。

起源[]

2009年3月25日,《台北時報》根據台灣獨立運動(台獨)團體「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ormosan Association for Public Affairs;FAPA)的說法,發表社論〈法里歐馬維加不是台灣的友人〉(Faleomavaega: no friend of Taiwan),公開批評當時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亞太小組(United States House Foreign Affairs Subcommittee on Asia and the Pacific)主席法里歐馬維加(Eni F. H. Faleomavaega),在美國眾議院第55號決議案時修改文字。第55號決議案的主旨是紀念《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30週年。

《台北時報》該篇社論指稱,第55號決議案原本指稱《台灣關係法》是「台灣與美國關係之基石」(the cornerstone of US-Taiwan relations),但亞太小組在議決時把「基石」(cornerstone)改為「至關重要」(vital)。《台北時報》該篇社論批評,這樣的修改勢必討好了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因為中國「希望美國逐漸轉變依靠《台灣關係法》來處理台灣事務的立場」(wants to see the US gradually shift from relying on the TRA in deciding matters concerning Taiwan)。

《台北時報》該篇社論批評,法里歐馬維加還把第55號決議案中「美國應該提供台灣防衛性武器」的用詞修改成較溫和的用語,而且也修改了肯定「台美貿易的關係是雙方簽署自由貿易協定時的有利條件」的用語,這些都是中國樂於見到的。《台北時報》該篇社論批評法里歐馬維加討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又批評他在美國對台軍售議題的態度軟化,還指責他以「違反美國『一個中國』原則」為由,反對民主進步黨民進黨)提案的「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入聯公投),反對美國支持台灣加入聯合國,「聽起來彷彿是北京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官員的胡說八道」(it sounded like the rambling of an official from Beijing)。

《台北時報》該篇社論指稱,在2008年2月的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與2008年3月的美國眾議院全院委員會(Committee of the Whole)中,法里歐馬維加反對第55號決議案中「台灣年輕的民主政治正持續遭遇鄰近的中國軍事威脅與恐嚇」(Taiwan』s young democracy faces constant military threat and intimidation from neighboring China)一句,是因為法里歐馬維加告訴其他眾議員,他曾在2008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期間訪問台灣,而當時中國並無對台灣實施任何軍事威脅,如果決議文用這種說法,是很荒謬的。《台北時報》該篇社論批評:「這是他對中國長期謊言的盲目,與對中國飛彈威脅的視若無睹。」(It was a poor effort on his part to turn a blind eye to China』s constant shenanigans, not to mention its missile arsenal.)《台北時報》該篇社論總評,他「不愛台灣人」(not love for Taiwanese)。

反擊[]

2009年3月27日,法里歐馬維加發表公開信函〈絕不向FAPA屈膝〉(Faleomavaega Says He Will Not Bow to FAPA)嚴厲批評,FAPA與《台北時報》不僅說法不實、未經查證,而且立論站在台灣人民的對立面,意圖歪曲解釋《台灣關係法》,想讓美國子弟為台獨送命。他批評,《台北時報》只聽信FAPA的一面之詞。他說,第55號決議案審議過程中決定更動字眼,是大多數議員同意的,「難道他們個個也都不是台灣之友?我不相信。」(Are these Members of Congress also no friend of Taiwan? I do not believe so.)他說,批評他的人沒有向他查證。他說,其實如果好好研讀《台灣關係法》,就會知道,更動後的文句「是直接引述《台灣關係法》」(is language straight from the TRA),並無不當。

法里歐馬維加說,台灣人民「在2008年選出了新的執政黨與比較誠實的政府」(voted in 2008 for a change in Administration and for a more honest government);但是那些批評他的人顯然要站在台灣人民的對立面,這是因為那些人「別有所圖」。他說,30年來,美國政府的立場十分清楚,就是「一個中國」(One China)政策。他引用美國前總統隆納·威爾森·雷根(Ronald Wilson Reagan)的言論:「台灣問題要由台海兩岸中國人自行解決。」(The Taiwan question is a matter for the Chinese people on both sides of the Taiwan Strait to resolve.)他也引用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前主席李察·魯嘉(Richard Lugar)2001年的言論:「美國歷任政府都主張『一個中國』,主張台灣人民和中國人民找出和平統一之道。」(For many years, successive U.S. administrations have affirmed that there is one China and that the people on Taiwan and the people of China should work out a plan for peaceful unification.)

法里歐馬維加說,美國上述政策是為了美國大兵,而「FAPA的意圖是,淡化我國『一個中國』政策,挑起台海兩岸軍事衝突,並指望美軍馳援台獨」(FAPA’s intent is to water down our One China policy, and pit Taipei against Beijing and then call upon the U.S. military to come to its aid),然而「這種想法錯了,FAPA與《台北時報》莫糟蹋美軍子弟」(Such an approach is wrong, and our American troops deserve better from FAPA and the Taipei Times)。他提醒:「《台灣關係法》不是台獨的平台。」(The TRA is not a platform for independence.)

FAPA的辯詞[]

2009年3月30日,FAPA發佈聲明〈FAPA回應法里歐馬維加議員〉,原文如下:

  1. 法里歐馬維加議員提到,FAPA對於第55號決議案文字遭到亞太小組委員會的修改深表不滿。但是,法里歐馬維加議員發佈新聞稿裡提到的二段修改文字,FAPA從未公開反對。這二段位於決議案‘Whereas’文字引用《台灣關係法》原文,FAPA何來反對之意?從《台北時報》3月21日與3月26日文章即可清楚瞭解,FAPA從未批評法里歐馬維加議員新聞稿提到的修正文字。
  2. FAPA對修正文字唯一不滿之處在於決議案結尾重點部份,所謂的 ‘resolved clause’。原版的決議案結論表示:「美國國會重申對台灣關係法的承諾,視此法為台美關係的基石(cornerstone)。」亞太小組在3月19日討論決議案時,特將「基石」文字拿掉,以「視此法對台美關係非常重要」取代之。FAPA在得知決議案裡表達「《台灣關係法》為台美關係基石」這段重要性文字遭到刪除,立即聯絡外交事務委員會兩黨重要幕僚,表達不滿,並向他們強調「《台灣關係法》為台美關係基石」這段文字的關鍵性。FAPA並輾轉得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中作梗,施壓委員會成員,導致最重要的「基石」文字遭到刪除。數日後,外交事務委員會成員告知FAPA,委員會決定將「基石」這段文字放回決議案。令人不解的是,法里歐馬維加議員的新聞稿竟然隻字未提最惹人爭議的「基石」這段文字。
  3. 有鑑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再宣稱「美中公報」與「一中原則」是「美、中、台」三角關係裡最重要的基礎,FAPA在數年前開始於美國國會推動「《台灣關係法》為台美關係基石」的理念,並成功促使當時的國際關係委員主席將此段文字放入與台灣相關的決議案。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柏曼(Howard Berman)與副主席蘿斯列敦娜(Ileana Ros-Lehtinen)日前在眾議院表決55號決議案時,更雙雙引用「基石」文字,公開讚揚《台灣關係法》的重要性。
  4. 《台北時報》社論純屬報社內部作業,FAPA從未就此聯絡或干涉《台北時報》。
  5. 決議案有關「基石」一段文字遭刪除,FAPA視其為「中國從中阻撓」。此舉損害台美關係,並削弱《台灣關係法》的重要性。如果為了強化台美關係與保障台灣權益而與法里歐馬維加議員有所衝突,此結果雖令人遺憾,但是FAPA絕不會為了迎合美國國會議員而屈服於中國的要求。 

批評[]

人間出版社人間網》評論員胡楊諷刺:「整個事件,充分說明了,台獨團體自以為是的偏激心;不但在台灣到處罵人『不愛台(灣)』,現在竟然還把這種變態的惡行硬扣在長期支持台灣的美國國會議員身上。只因為法里歐不支持台獨,這(就)把他抹紅,指他和中國親近、是『親中派』、是『賣台』(出賣台灣);這和民進黨及台獨團體指責馬英九的兩岸政策是『賣台』、『親中』,完全是同一套偏激思想在作祟。……美國制定《台灣關係法》,是為確保兩岸的爭端經由對話與和平方法解決,而不是為台獨製造的兩岸衝突背書。但多年來,台獨團體卻一再把《台灣關係法》曲解成是美國對台獨的『保險單』,甚至一再希望美國擴大《台灣關係法》,把美國直接導入台海衝突中,要美軍為台獨向中國開戰;這種設想不但是幼稚,而且根本傷害美方人士對台灣的支持。尤其中國國力日益崛起,而美國更多與中國結合成互利關係的時刻,越來越多美國企業的利益和(中國)大陸密不可分。台獨團體偏偏逼著美國友人,必須得在『台灣與(中國)大陸』兩邊『選邊站』;這種『統獨誓不兩立』的惡行,從台灣玩到美國;台獨團體這種愚蠢的劣行,才是真正的不愛台灣。」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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